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>>>新闻中心>>>政策法规

[政策法规]三高企业退出可获高额奖励

发布时间:2008-01-19 文章来源:京华时报 作者:匿名

高污染、高耗能、高耗水的“三高”企业按期停产退出相关行业的,将有机会获得最高230万元的奖励。


昨天,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的2008年北京工业节能减排工作会上,市财政局和市工业促进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鼓励退出“高污染、高耗能、高耗水”企业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。


18家企业昨天拿到首批奖励资金,他们按期完成退出并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,其中12家企业获得150万元奖励、2家企业获100万元奖励、3家企业获得50万元奖励,还有1家获得20万元奖励。


对此,市工促局产业布局指导处陈世杰处长介绍,获得奖励的额度,根据节能、节水、减排贡献量等指标;再就业职工安置情况;以及企业净资产规模三方面要素来综合考虑。


奖励资金,是为了鼓励相关企业积极主动退出落后的工业生产环节,扶持企业在淘汰落后的同时积极发展替代产业,安置职工。


截至2007年12月底,北京共有29家企业积极主动地开展了退出工作,目前,他们均全部关停,但只有18家通过验收,没有通过验收的存在营业执照尚未注销等问题。据规划,3-5年内,北京将重点退出小钢铁、小水泥、小造纸等14个劣势行业。


据介绍,29家企业关停后,合计可年节约能源10.9万吨标准煤、节约用水329万吨、减少废水排放256万吨、减少废气排放5亿m3、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4.27万吨。


:三高企业按时退出可以获得高额的奖励,对于那些高污染企业来说肯定是有相当的诱惑力的,但是我们要问了为什么要给他们奖励呢?230万这样的奖励额度是否合理?


我们可以看到,所谓的那些三高企业为什么屡禁不止,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其中有较高的利润存在着。既然有这么高的利润存在,他们就不可能乖乖的停止生产,再说了230万对小企业来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,而对于较大型的企业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,是否能起到效果不言而喻。


我国政府在节能减排上所做的努力是不可否认的,我国的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的阶段,如何更好、更健康、更持久的发展下去,执法力度一定要继续加强下去,例如:不按时关停就罚款,且力度要大,到时候这些企业就只能乖乖关停了,又何须这区区230万呢?(编辑:张奕波)